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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日记(2 / 2)

读书馆,在读书馆,粉群女人曾经告诉过他什么,从那天起他就一直叫李凡了。

那给自己炖排骨海带汤的苏卡是谁呢

李凡想得脑袋有些生疼,他摇摇头,弄明白苏卡是谁又有什么作用呢他已经回不去了,从他被樊篱带到木屋起,他就不再属于原来世界的人,现在,他是彩皙帝国的公民。

何必浪费脑力,浪费时间,不如好好想一想如何提升实力。

李凡被糊味惊醒,李凡急忙用木铲翻动已经焦糊了米饭,正想加少量水,却听见刺啦一声,有带着咸味水滴落在锅里,那是从他脸上淌下来的。

已经焦糊的炒饭不仅口感不佳,还咸得发苦。

李凡赌气般的将炒饭倒掉,洗把脸,用迪亚罗克做的冒着热气、甜里透着辣、辣里裹着苦、苦里他还裹着酸的怪味蛋糕填饱肚子。

李凡洗把脸,来到樊篱的书房,做在桌之旁分析事情的经过。

从他与莱克斯战斗受伤后,记忆就紊乱起来。

他受了伤,李凡在照顾他时,收到“漆”的下落,因而前往雾都。与此同时,埃迪受樊篱所托,带他出去吃东西,度节,洛奇在这里过了一夜,然后被管家通知回家。

他因担心樊篱而在书房查找关于雾都的资料,被一面小镜子聚集的光线刺激,晕倒。

梦中,一个蓝发小孩告诉他樊篱一年之内是安全的,他醒后,迪亚罗克到来,告诉他樊篱曾经进入雾都,生命并被没有受到威胁。

等等,他晕倒是在五月十一的早晨,而现在是五月十二的晚上。

这其中将近俩天的时间,他难道就在做梦

镜子,书中的镜子呢

他记得他把镜子放在了七彩书的暗仓里。

李凡有些急切的想将在他头顶之上七彩书拿出来,他手有些抖,七彩书因而这里掉落在了地上。

一个黑色小本子掉了下来,李凡被那歪歪扭扭的字迹吸引。

那个封面上写着“苏卡”俩字

李凡将七彩书仍到一边,手有些抖的翻开本子。

“第一日:

这里是雾都,我叫樊篱。

他们都说我不吉祥,我有魔物的血液。”

这是樊篱的笔记,迪亚罗克说过樊篱在雾都生活过一段时间。

“我是从死城来的,生来带着死气。”

死城不就是雾都吗还有樊篱为什么说他生来带着死气呢

这是樊篱小时候的事情吗

“漆”真的对他很重要呢。

第二日:“我一个人很久,有个自称“漆”的人带着木偶来找我玩。

他明白那种感觉,当你被周围孤立开来,只有自己一个时,这时候若是出现一个同你说话的人,那个人一定会变得特别重要。

只是按照笔记的描述,漆应该已经死掉了。

樊篱这次去雾都,若是无功而返回。

李凡希望樊篱得尝所愿,却忍不住想到若是漆来到这里。

若是漆来到这里,他的房间会变成漆的。

漆是樊篱唯一认定的朋友或者恋人呢

李凡眉间闪过光芒,一个燕形标记浮现在他的额头。

李凡的脑袋闪过一个念头:漆不能出现。

李凡摆摆头,漆不能出现,难不成漆出现后,自己把他杀掉不成。

“呵呵,当然是杀掉最好了,喜欢他就独占他好了”

“小屁孩,一边儿去,不懂爱,就别乱说。”

“嘁,那一个老得自己都记得岁数的老怪无谈爱就正经了。”

“呵呵,记忆是最好的武器,这个孩子会成为我最锋利的刀刃。”,,;手机阅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