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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人鱼(2 / 2)

魔器百解,不是;刺客列传,也不是。百年古雾,不是。

雾都诡事,好像是这本。李凡看看这本书旁边的敢问妖从何处来,这本里面好像也有。

根据雾都诡事的描述,100年前,彩皙还不叫彩皙,它叫白日,白日帝国。

而雾都也不叫雾都,它名为盛炁水城。

雾都地处大陆的中心,远离海洋。

而只有沿海城市才会雾气浓郁,水之魔气充足。

远离了海洋,水气只能来自雨雪和低下、河流。

雾都却是个特例,这里不下雨雪,水之魔气却非常充足。

甚至因为水之魔气太盛的原因,火系法师在这里根本无法生存。

但是,当年的盛炁水城绝对是水系魔法师的圣殿。

那里玫瑰飘香,白雾缭绕,人声鼎沸,是每个青年魔法师师都向往的地方,尤其是水系魔法师,和热恋中的男女。

那时帝国的皇室是怀特家族。

白日的最后一任皇帝是白王。

匕首是异国王子送给白王的第十二个女儿玫瑰公主的礼物。

白日帝国当年的宫殿便是雾都。

白日帝国灭亡后,雾都

20年后,繁华都市化无人死城。

李凡浏览到另他心神巨颤的东西,雾都里有俩样有致命的东西。

那里不再是童话世界,噩梦来了。

一夜之间,那里的人全疯了。

迷雾和黑燕,迷雾惑人灵魂,黑燕食人尸骨。

从此,活人入死城,有去无回。

樊篱,樊篱,樊篱去了雾都。

李凡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,樊篱走时,没有像上次一样说归来的时间。

李凡再次打开书籍,这本书是十年前出版的,那么,那么,这本书描述的状况也可能已经不在符合雾都现在的状况。

对的,他记得,他就是在雾都被樊篱带来景辉的。

可是,他把家当给了自己,甚至难得的说了“照顾好自己”,就像是在告别般进行最后的嘱托。

李凡翻开书的最后一页,上面的信息让他彻底的心沉了下来:雾都诡事,历史类书籍。

这不是故事书,也不是野史,他记录的是真实的事情。

洛奇因为伤害了宁芙和误以为自己即将死去而哭泣,因为他不愿自己伤害他人,他珍惜自己的品德;因为他还有许多事情未做,所以他珍惜自己的生命。

而李凡,现在眼睛发红,樊篱是他所不愿失去的,是他所珍惜的。

但他不会哭泣,他记得自己是男子,不该像女人一样。

胭脂泪,英雄伤。

李凡一向以为,女人的泪即是武器也是礼物。

而男人的泪,只会朝来鄙视。

他永远不会再哭泣,这是他刻在脑海中的意念。

李凡再次翻开书,他需要得知更多有用的信息,这样他能够更加樊篱是否处于极度危险之中,自己怎样才能帮到他。

李凡翻过匕首的那一叶,书中夹着薄镜子,早晨的阳光经过镜子的折射竟然发出如正午烈阳般耀眼的光芒。

李凡只觉得被那光芒刺得眼睛一痛,身体摇晃几下瘫倒在地上,眼前一黑,意识模糊。

门,他没有关书房的门,樊篱说过,进到书房之后要立刻关门,彻底失去意识之前,他想着。

“嘿嘿,我庄贝贝又来啦”

又是那个小孩,蓝色的头发,蓝色的眼睛,牛奶般的皮肤,一米来长,腰间挂着一串蓝色的葫芦叶。

庄贝贝轻轻一蹦,扒拉着坐上李凡的肩膀。

好重李凡暗道。李凡身体摇晃了几下才站稳,他将小孩腿按住,以防小孩破坏他好不容易维持的平衡。

庄贝贝嘻嘻一笑,小手向李凡后脑勺的玫瑰枝叶捋去,慢慢摩挲。

李凡尖叫一声,他感觉有人用一把铁刷在使劲的刷他后脑勺上的伤口。

他一把抓小孩的腿,想把他甩下来,却发现自己跟本做不到,那小孩跟个大山似的,压得他喘不过气来,偏偏又跟他身体的一部风似的,想甩也甩不下来,他挣扎了许久,那小孩也没挪动半分,依旧牢牢的粘在他肩膀上。

李凡只能跪在冰面上以减轻无法忍受的重力。

庄贝贝见他额头上冒出冷汗,便从他的肩头跳了下来,踮起脚尖,轻吻一下李凡额头的叶片,鼓起蓝色的小眼睛,不满道“哎,叫你跟上来的,你怎么就跟丢了呢”,,;手机阅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