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器百解,不是;刺客列传,也不是。百年古雾,不是。
雾都诡事,好像是这本。李凡看看这本书旁边的敢问妖从何处来,这本里面好像也有。
根据雾都诡事的描述,100年前,彩皙还不叫彩皙,它叫白日,白日帝国。
而雾都也不叫雾都,它名为盛炁水城。
雾都地处大陆的中心,远离海洋。
而只有沿海城市才会雾气浓郁,水之魔气充足。
远离了海洋,水气只能来自雨雪和低下、河流。
雾都却是个特例,这里不下雨雪,水之魔气却非常充足。
甚至因为水之魔气太盛的原因,火系法师在这里根本无法生存。
但是,当年的盛炁水城绝对是水系魔法师的圣殿。
那里玫瑰飘香,白雾缭绕,人声鼎沸,是每个青年魔法师师都向往的地方,尤其是水系魔法师,和热恋中的男女。
那时帝国的皇室是怀特家族。
白日的最后一任皇帝是白王。
匕首是异国王子送给白王的第十二个女儿玫瑰公主的礼物。
白日帝国当年的宫殿便是雾都。
白日帝国灭亡后,雾都
20年后,繁华都市化无人死城。
李凡浏览到另他心神巨颤的东西,雾都里有俩样有致命的东西。
那里不再是童话世界,噩梦来了。
一夜之间,那里的人全疯了。
迷雾和黑燕,迷雾惑人灵魂,黑燕食人尸骨。
从此,活人入死城,有去无回。
樊篱,樊篱,樊篱去了雾都。
李凡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,樊篱走时,没有像上次一样说归来的时间。
李凡再次打开书籍,这本书是十年前出版的,那么,那么,这本书描述的状况也可能已经不在符合雾都现在的状况。
对的,他记得,他就是在雾都被樊篱带来景辉的。
可是,他把家当给了自己,甚至难得的说了“照顾好自己”,就像是在告别般进行最后的嘱托。
李凡翻开书的最后一页,上面的信息让他彻底的心沉了下来:雾都诡事,历史类书籍。
这不是故事书,也不是野史,他记录的是真实的事情。
洛奇因为伤害了宁芙和误以为自己即将死去而哭泣,因为他不愿自己伤害他人,他珍惜自己的品德;因为他还有许多事情未做,所以他珍惜自己的生命。
而李凡,现在眼睛发红,樊篱是他所不愿失去的,是他所珍惜的。
但他不会哭泣,他记得自己是男子,不该像女人一样。
胭脂泪,英雄伤。
李凡一向以为,女人的泪即是武器也是礼物。
而男人的泪,只会朝来鄙视。
他永远不会再哭泣,这是他刻在脑海中的意念。
李凡再次翻开书,他需要得知更多有用的信息,这样他能够更加樊篱是否处于极度危险之中,自己怎样才能帮到他。
李凡翻过匕首的那一叶,书中夹着薄镜子,早晨的阳光经过镜子的折射竟然发出如正午烈阳般耀眼的光芒。
李凡只觉得被那光芒刺得眼睛一痛,身体摇晃几下瘫倒在地上,眼前一黑,意识模糊。
门,他没有关书房的门,樊篱说过,进到书房之后要立刻关门,彻底失去意识之前,他想着。
“嘿嘿,我庄贝贝又来啦”
又是那个小孩,蓝色的头发,蓝色的眼睛,牛奶般的皮肤,一米来长,腰间挂着一串蓝色的葫芦叶。
庄贝贝轻轻一蹦,扒拉着坐上李凡的肩膀。
好重李凡暗道。李凡身体摇晃了几下才站稳,他将小孩腿按住,以防小孩破坏他好不容易维持的平衡。
庄贝贝嘻嘻一笑,小手向李凡后脑勺的玫瑰枝叶捋去,慢慢摩挲。
李凡尖叫一声,他感觉有人用一把铁刷在使劲的刷他后脑勺上的伤口。
他一把抓小孩的腿,想把他甩下来,却发现自己跟本做不到,那小孩跟个大山似的,压得他喘不过气来,偏偏又跟他身体的一部风似的,想甩也甩不下来,他挣扎了许久,那小孩也没挪动半分,依旧牢牢的粘在他肩膀上。
李凡只能跪在冰面上以减轻无法忍受的重力。
庄贝贝见他额头上冒出冷汗,便从他的肩头跳了下来,踮起脚尖,轻吻一下李凡额头的叶片,鼓起蓝色的小眼睛,不满道“哎,叫你跟上来的,你怎么就跟丢了呢”,,;手机阅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