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,朱元璋初登皇位,倭寇就给朱元璋来了个“下马威”。同年四月,倭寇与江南张士诚、方国珍残部勾结,“大掠五府,饱掠而去”。同年五月,倭寇又侵山东,毁蓬莱,登州卫所,“劫掠官库,军士死伤逾千”。嚣张至极,朱元璋考虑到国家初建,争取和平解决。同年六月,朱元璋以杨载和赵秩为使者,出使日本“南朝”,面见主掌“南朝”国事的怀良亲王,措辞严厉申斥其罪行。孰料怀良亲王狂妄,竟当场斩杀赵秩,并拘押杨载。第二年,日本足利氏掌权的“北朝”向“南朝”发动军事进攻,怀良不支,偏巧此时朱元璋再派使节前来交涉,怀良唯恐朱元璋趁机攻伐,立刻态度转弯,不但当场道歉,还将被扣押的杨载等中国使节尽数释放。第三年,怀良派使节至南京,送还被掳百姓70多人。朱元璋大喜,从此与日本南朝建立了外交关系,允许其派使节到中国“朝贡”。然而就在同年五月,又发生了倭寇大掠温州之事,第四年,倭寇又大掠福建、广东、海南三省,一月内“沿海乡民死者逾万,焚屋千栋”。朱元璋遣使怒责怀良,怀良喊冤,声称这些倭寇都是从“北朝”来,非自己属地。朱元璋这才知道,原来日本还有个更强大的“北朝”。其后朱元璋多次派使臣与“北朝”建立关系,都被怀良设法阻止。值得一提的是,怀良派到中国的使臣,多次重金贿赂彼时明朝“宰相”胡惟庸,与之狼狈为奸,“通北朝”之事,也是胡惟庸屡屡作梗。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,日本北朝室町幕府统治者足利义满遣使朝拜朱元璋,朱元璋见其贡书里未提“称臣”一事,因此拒绝收其贡物,但允许日本“光明天皇”的小儿子来南京学习,朱元璋“尤善待之”,但中日关系至今依然处于“冰河期”。洪武十四年,十七年,十八年,又有多股倭寇入侵辽东、山东、海南三省。此时明王朝经过10多年休养生息,国力渐渐强大,朱元璋遂于洪武二十年公元1379年命开国名将汤和与周德兴在浙江、福建沿海铸“备倭城”59座,屯兵8万人,继而在洪武二十三年,二十四年两次挫败窜犯东南沿海的倭寇,“斩俘甚众”,至洪武末期,明朝从北至辽东,南至广东的海岸线上,修筑各类卫所200多所,置“备倭军”近30万人,精锐兵舰3000多艘,构筑起一条海上长城。因此从洪武二十年开始至朱元璋过世,倭患暂稀。这其间,洪武十四年,朱元璋查知胡惟庸“通倭”,日本“南朝”怀良又送来书信,措辞傲慢,使朱元璋一度想征讨日本,但终被大都督李文忠等人劝阻。为防前元征倭失败覆辙,朱元璋在其留给子孙的皇明祖训中,将日本定为“不征之国”,称日本“虽朝实诈,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不轨,故绝之”。因此200多年后的大明“抗倭援朝”战争里,万历皇帝虽调集精锐水师云集天津,意欲直捣日本本土,终因丁应泰等大臣以“祖制”劝阻而作罢。
在朱元璋过世前的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5年,日本北朝“室町幕府”统治者足利义满已经平灭南朝,完成国家统一。这之间他屡派使者来华朝见,皆被朱元璋拒绝。朱元璋过世后的明朝建文元年公元1400年,足利义满又派使者前来朝见,在国书中自称自己是“臣日本国王源道义”,正式向大明称臣。建文帝欣然接纳,热情招待使者,但日本国使前脚刚走,倭寇就趁江南、浙江一带明朝的“备倭军”北上参加“靖难之役”之机,于建文元年,二年,三年连续掳掠温州、宁波、绍兴等地,给风雨飘摇的建文王朝,来了次“雪上加霜”。
朱棣夺取皇位一年后,永乐元年九月公元1403年,足利义满再派使者来华朝见,朱棣甚为高兴,给予日本“永乐堪和”,两国正式建立了“朝贡贸易”。但次年四月,山东、辽东等地接连发生倭寇入侵事件,令朱棣甚为恼火,恰好日本使臣前来祝贺朱棣册封皇太子,朱棣便严厉申斥,要日本打击海盗。足利义满闻讯后,在国内大力“严打”,并派重兵全歼了对马岛上的倭寇“大本营”。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,将倭寇头领20人送至大明治罪。朱棣命令日本使臣“自行裁处”。日本使臣在宁波海边设铁锅,点火将这些倭寇“蒸杀之”,获朱棣赏赐。从此时起至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,中国沿海暂时风平浪静。两国之间官方的“朝贡贸易”也迅速发展,堪称是明朝中日关系的“蜜月期”。
转折从足利义满病逝开始,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足利义满病逝,继任的室町幕府统治者足利义恃被朱棣册封为“日本国王”,其后日本对倭寇的约束渐松,沿海地区倭患再起。永乐八年二月,倭寇掳掠浙江清南县,朱棣谴使责问,足利义恃立刻抓捕10余名倭寇送至中国请罪。一年后,明朝使节王进出使日本,与室町幕府官员发生纠纷,险些被扣留,朱棣震怒下拒绝日本前来“朝贡”,继而倭患又生,永乐十三年倭寇犯山东,永乐十五年倭寇犯辽东,永乐十六年倭寇犯浙江,因明朝东南沿海守备森严,才未造成大祸。朱棣本人的态度也很宽容,经常将捕获的倭寇放回,坚持要“怀之以德”,并于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派吕渊为使至日本申斥足利义恃,命其“悔过自新”。同年六月,日本派使团来华道歉,声称倭寇是“无赖鼠窃,非臣所知”。朱棣再次允许日本“朝贡”,但限令严格。明朝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,新任日本室町幕府首领足利义教被明宣宗册封为“日本国王”,再次在国内全力捕倭,以求通好。明宣宗放宽了对日本朝贡的限制,从此时开始至嘉靖朝,两国之间的官方贸易络绎不绝,倭寇进犯虽时有发生,但一则明朝海防森严,二来日本国内此时打击倭寇甚严,因此和平终是主流。
二
说到明朝初年,乃至终明一世的倭患,有个关键词不得不提朝贡贸易。
明朝初年,日本室町幕府之所以几次在明朝的压力下主动捕杀倭寇,甚至送倭寇头目到明朝治罪,其原因不仅仅是惧于大明强盛的国力,更有对“朝贡贸易”巨大利润的垂涎。每次“朝贡”,大明不仅有丰厚的赏赐和回赠,而且其在中国购买的丝绸、茶叶、瓷器等物品,倒卖到东南亚地区,转眼就是10倍的利润。朱棣时期,明朝屡屡以取消“朝贡贸易”相要挟,加上彼时明朝国力强盛,对朝贡的管制限令森严,沿海更囤积重兵,因此但凡大明“发怒”,日本方面就立刻“致歉”“捕倭”。用此法“和平解决”倭患问题,几十年来屡试不爽。但是在朱棣死后,事情却起了变化。
从明宣宗朱瞻基开始,明政府对日本朝贡使团的限制日益放松。朱棣时期,日本每次朝贡的人数、规模、携带货物,都有严格的限制,但从宣德年间开始,管制逐渐松弛,日本使节经常夹带私货到中国贩卖,包括明朝三令五申的违禁品“武士刀”。有时候,使臣私自夹带的物品,甚至比官方贸易的货物多10倍。日本使臣每次到来也非常跋扈,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即发生过日本使臣在南京殴死平民的事,当时刑部要求严惩,朱棣最终“从宽”,只是让日本方面赔偿死者家属千两白银。此后日本使臣更加跋扈,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和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发生了两次日本使臣殴死中国商人的事,明宣宗仅发文“申斥”。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